考试公告

潜山县2016年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来源:潜山县人民政府时间:2016-10-10

为充实县直机关公务员队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公开选调6名县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县纪委科员1名、县政府办公室科员2名、县委组织部科员1名、县委统战部科员1名、团县委科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乡镇公务员需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2011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报考团县委科员职位的需具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2013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县直单位公务员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县纪委科员职位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计算机、中文、财会专业。

4、团县委科员职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科员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10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选调职位与报名人员比例达不到1:3,则取消或减少该单位选调计划数。如取消该单位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改报其他职位。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申论》(60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知识(4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各选调单位自行组织。

3、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比应选名额多1名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

4、确定选调对象

由各选调单位研究提出选调建议人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5、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选调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8931281
     附:2016年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潜山县委组织部

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山县编办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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