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6年度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知

来源:安徽交通厅时间:2016-09-08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相关要求,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笔试、专业测试等程序,确定唐荣等2名同志进行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6年9月9日早晨7:20在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与呈坎路交口,安徽省港航投资集团大厦12楼),集中前往体检地点,逾期不候。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9月8日下午16:00前到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综合管理处(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与呈坎路交口,安徽省港航投资集团大厦12楼)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注意事项

  1.体检前须禁食8—12小时,早晨禁食禁饮。

  2.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

  3.体检费:男士365元/人、女士405元/人(以实际收费为准),费用自理。

  4.考生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1),且体检当天携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备用。

  6.体检中考生应服从招聘单位和医院的统一安排协调。

  7.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要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8.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按规定给予其体检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9.因体检出现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2016年度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名单.doc

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中心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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