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肥西县2016年县文明办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来源:肥西县人社局时间:2016-09-07

根据《肥西县2016年县文明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两名以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性别

岗位代码

综合知识

申论

笔试合成成绩

1

2016080226

10110-工作人员

82.2

76.0

79.72

2

2016080322

10110-工作人员

78.6

71.0

75.56

3

2016080413

10110-工作人员

81.2

67.0

75.52

4

2016080428

10110-工作人员

77.0

72.0

75.00

5

2016080316

10110-工作人员

76.4

72.0

74.64

6

2016080305

10110-工作人员

75.0

71.0

73.40

7

2016080326

10110-工作人员

75.1

70.0

73.06

8

2016080324

10110-工作人员

73.4

72.0

72.84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 间:2016918日(周日)下午15:00-17:30

地 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电话:0551-68841917

三、考生须知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完退回)。

1.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至20169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非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合格的,缴纳面试费用80/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肥西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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