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16年县文明办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来源:肥西县人社局时间:2016-09-07
根据《肥西县2016年县文明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两名以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岗位代码 |
综合知识 |
申论 |
笔试合成成绩 |
1 |
2016080226 |
女 |
10110-工作人员 |
82.2 |
76.0 |
79.72 |
2 |
2016080322 |
女 |
10110-工作人员 |
78.6 |
71.0 |
75.56 |
3 |
2016080413 |
男 |
10110-工作人员 |
81.2 |
67.0 |
75.52 |
4 |
2016080428 |
女 |
10110-工作人员 |
77.0 |
72.0 |
75.00 |
5 |
2016080316 |
女 |
10110-工作人员 |
76.4 |
72.0 |
74.64 |
6 |
2016080305 |
男 |
10110-工作人员 |
75.0 |
71.0 |
73.40 |
7 |
2016080326 |
女 |
10110-工作人员 |
75.1 |
70.0 |
73.06 |
8 |
2016080324 |
女 |
10110-工作人员 |
73.4 |
72.0 |
72.84 |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 间:2016年9月18日(周日)下午15:00-17:30
地 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电话:0551-68841917)
三、考生须知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完退回)。
1.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至201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非本县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合格的,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肥西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