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宿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安徽考德上公培时间:2014-08-27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及时在网上发布(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选调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选调计划1:2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纪委干部室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选调人员。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原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同职位内缺额,由市纪委书记办公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替补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人员。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相关选调信息,将在宿州党风廉政网、宿州先锋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本《公告》由市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35442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3777
中共宿州市纪委
宿州市监察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