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5年肥西县县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7-01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在肥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中国肥西网和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统一发布。选调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18号,电话:0551-68841917)。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岗位表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证件(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上述原件审核后退回。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2: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3、考生于2015年7月1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详见附表。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8:30-9:30 《综合知识》;10:00-11:3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合成成绩确定,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若出现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单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报考人员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八)公示
1、选调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选调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九)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即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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