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铜陵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3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简章
来源:安徽考德上公培时间:2014-09-30
(四)考察与公示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体检、考察工作由铜陵市公安消防支队按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与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应聘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二)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按照铜办〔2009〕15号文件、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等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每月保险966.97元,除去五险个人月实发1936.45元,年终奖金1400元/人,并专门为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装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月度绩效考核(月绩效工资300元,包含在月实发工资内),根据制度规定实行奖惩。消防队员一日三餐按部队伙食标准供应。
(三)消防队员实行全日驻勤工作制,参与消防部队日常工作、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轮休或集中休假。假期具体情况如下:
1.轮休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平时实行轮休制,每工作五天可休息两天,可每周轮休也可累积轮休。
2.年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一次休假,假期20天。当年未休完的假期不累计到下一年度。工作满2年的,适当增加年休假天数。
3.婚假:按法定年龄结婚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女22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4.事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一次事假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7天,事假从年休假中扣除。
其他假期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 本简章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公安消防支队 286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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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标准(见后附表)
2.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参考标准(见后附表)
铜陵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