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6年宿州高新区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时间:2016-10-09

宿州市高新区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高新区机关工作人员9(党务、法律等岗位);高新区全资子公司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6(电气工程岗位1人,网络工程岗位1人,投融资岗位1人,法律岗位1人,销售岗位1人,财会岗位1)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岗位相关专业。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求。

  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35周岁以下(198111日后出生),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的程序和步骤

  ()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108日至10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在党政办公室711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拱辰路8号科技大厦内。(咨询电话:3927907)

  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前来报名,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审核通过的报考者,现场提供近期四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高新区网站公布,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结合岗位工作特点进行,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将在高新区网站上公布。

  ()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对拟聘用人员给予1个月的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管理,缴纳五险,月工资不低于3000(含基本工资、考核奖金及五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3、本次聘用人员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和末位淘汰机制,将工作待遇与考核挂钩,采取一年一聘。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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