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宿州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资格复核通知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时间:2016-09-27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15号)规定和2016年宿州市基层特岗补录工作安排,现将宿州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资格复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埇桥区

时间:20169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埇桥区人社局五楼大会议室(浍水路760号)。

砀山县

时间:20169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县劳动保障大楼三楼会议室(砀城镇道北中路18号)。

 

时间:2016108日,上午8:00-12:00;地点: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原人事局四楼)。

灵璧县

时间:2016928日至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灵璧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灵城原实验小学院内四楼)。

   

时间:2016927日至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泗县人社局609室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国土大楼)。

市经济开发区

时间:2016927-9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16房间。

二、资格复核要求

进入资格复核人员本人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从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等材料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邮件、邮箱、传真等形式的资格复核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报考县区人社部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如有特殊情况的,务必第一时间联系报考县区人社部门。

2、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须在资格复核时签署《基层特定岗位报考人员诚信书》。

3、因取消资格、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体检人选缺额的,将依同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不超过一次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4、体检的时间、地点、费用等事项将由报考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将依同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不超过一次确定递补人员再进行资格复核和体检。具体时间及事项将由各地人社部门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5、资格复核和体检环节放弃的考生,需出具个人签名的放弃说明,并发送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

6、此次资格复核和体检时间大致安排如下:1012日前完成资格复核工作;1019日前完成体检工作。

7、此次补录工作的相关通知、公示、审批录用等相关信息均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咨询电话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7-3052424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7-3907697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7-226550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7-5037551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7-603377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7-7028055

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0557-3932023

附件:宿州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资格复审名单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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