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5池州东至县招聘幼儿园教师30人公告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5-11

安徽教师招考网为您提供2015池州东至县招聘幼儿园教师30人公告,报名时间:2015年6月22日-6月25日,望考生多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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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东至县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主要补充到乡镇幼儿园,总计划30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学科)、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报考条件要求 聘用单位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他
1 乡镇幼儿园 幼儿教师 1502008 15 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大渡口、张溪、洋湖、花园、泥溪各1名,香隅、木塔各2名,葛公、官港各3名。高分优先选岗。
2 乡镇幼儿园 幼儿教师 1502009 15 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大渡口、胜利、张溪各1名,香隅、葛公、花园、官港、木塔、泥溪各2名。高分优先选岗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计划表年龄条件中的 “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于2015年 5月11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hzpta.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zldj.gov.cn/)、东至教育体育网(http://www.dzjy.gov.cn/)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上午9:00至6月26日上午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566-7026916、701687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7日9:00前可随时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8日9: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共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7月7日至7月8日上班时间到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东至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于6月30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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