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铜陵市民委(宗教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人公告

来源:铜陵市人社局时间:2016-09-02


因工作需要,铜陵市民委(宗教局)拟通过2016年铜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入围人员中 公开选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人员范围为参加2016年铜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入围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民族、宗教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办公室文秘

1

汉语言文学、法学、秘书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的办法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一)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件统一到市民委(宗教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880830(市政府大楼北614室)。报名时间从2016年9月6日—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考核: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的,设置最低控制分数,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如还不能确定,则加试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加试办法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根据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铜编办[2013]3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民委(宗教局)具体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62-5880830。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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