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15年宿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时间:2015-07-07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57号)、《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201575号)等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见附件1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有关职位面试考场平均分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2015718日、19日。

三、体检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以及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9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5711日(星期六)9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到宿州市政务新区银河一路市公安局院内东附楼二楼大厅(市内乘2路、8路公交车到市公安局站下)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并预交体检费350元。不按时办理确认手续或体检当天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上述有关证件或委托书办理。联系电话:05573027464

附件1宿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

附件2宿州市2015年考录公务员有关职位当天该考场面试平均分

               宿州市考录办

                                                                            2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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